《夏津县农村简志》在公司出版发行
更新时间:2014-03-10 13:18:47 阅读:1450次
近日《夏津县农村简志》在我公司出版发行
一、《夏津县农村简志》(下称《简志》)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、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原则,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农村的历史和现状。
二、《简志》时间断限,原则上以夏津解放起,部分内容如建村历史、村名来历等适当上溯。下限为2012年底。
三、收入范围为15处乡镇(开发区、街道)所辖507个行政村。编辑方式以乡镇(开发区、街道)分领所辖村庄。
四、书中之数字,均系各乡镇(开发区、街道)管辖村庄所报。最后由本编辑办审核后确定。
五、“历任干部表”仅收录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主任(农会主任、村主席、大队长)、文书(会计股长)。其他村级干部不在收入范围。
六、“大事记”或长、或短,以所报材料为准。
七、“谱牒”情况以所报材料为准。冗繁者则选大姓人多者介绍。
八、“在外工作人员”多者可列表,少者分列介绍。
九、凡人物无论过世、在世均列入“人物简介”。
十、采用语体文、记述体。计量基本采用法定计量单位。个别计量单位采取习惯用法。
十一、在量词用法上,车辆用辆,农业机械用台;畜禽凡4腿者称头,其中唯马称匹、羊或称只。2腿者皆称只;土地面积用平方公里、亩;长度用公里、米。
十二、原始材料由本村撰写,各乡镇(开发区、街道)汇总、审核后发报史志办。史志办梳理审校后,复发回各村认可钤章,并由乡镇(开发区、街道)综核认定后,将电子、文字稿送发史志办,是为脱稿。
十三、粮田面积含复种指数。